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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公用工程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3  点击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公用工程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需对公众进行二次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链接中的附件或与建设单位联系来获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pan.baidu.com/s/114RfygPH1ISuCrLqjPpEZg?pwd=Fybh

    提取码:Fybh

    联系人:王       联系方式:0518-81396797

    邮箱:wangyong2@lantuyouqi.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3)对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市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也可登录网站查阅:http://www.mee.gov.cn/。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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